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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產房產證官司終有結果 賣房人獲20萬元補償

  房子尚未出售,土地、房產兩證卻已登記在買主名下。15年後提起訴訟的原礄口東風村村民韓洪勝,在本報公益律師團律師幫助下,相繼向買房人及涉及頒發兩證的相關部門、村委會提起訴訟 (本報去年8月14日、今年2月22日報道),最終在法院調解下,獲得20萬元補償款。昨日,韓洪勝向本報公益律師團贈送錦旗致謝。

   買房糾紛曝出"早產"土地證

  現年63歲的韓洪勝原系礄口區長豐鄉東風村村民,1998年經村裡批準建起面積270平方米的私房,次年9月其妻與倪某簽賣房合同,倪某付10萬元房款。去年初,因該房面臨拆遷,韓認為該房是集體宅基地上建起的,依法不得私自買賣,"還建房和拆遷補償應歸我們所有"。

  協商未果,韓將倪某及開發拆遷單位、村委會告上法庭。庭審時他意外得知,倪某在簽下賣房合同的兩個月前,就已取得該房的土地證,後又領取房產證。本報公益律師團律師許高真奔走於房產、土地規劃及東風村村委會後,協助韓洪勝於今年2月提起行政訴訟,請求法院追究"早產"土地證之責,並索賠經濟損失百餘萬元。

  調解獲補償20萬元後撤訴

  因參與行政訴訟的多方均同意調解,今年6月17日在法官主持下,韓洪勝與倪某等達成協議:由倪某支付韓夫婦20萬元補償,東風村村委會協助執行。此後,韓洪勝對上述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提出撤訴獲準。

  昨日上午,韓洪勝領到全部20萬元補償款。當天下午,他來到本報編輯部,向本報公益律師團和本報記者分別贈送錦旗。他充滿感激地說,感謝媒體一直對"早產"房產證事件的關註,最終讓自己獲得瞭公平、公正的對待。

  

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8-23/0914土信貸雲林二崙土信貸4396472.shtml宜蘭縣信貸計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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